袁建军、苏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佳仕达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袁建军、苏海峰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21民初28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袁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佳仕达物流有限公司各项损失29504.8元;二、驳回原告广州佳仕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5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广州佳仕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992元,被告袁建军负担1258元。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望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9990号
李华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与李华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4民初99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被告李华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2954.48元、截至到2022年1月17日的利息2221.53元、违约金1327.13元、消费手续费448.62元,同时还应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利率支付2022年1月18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被告李华丽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了相应的诉讼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4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李华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民初9989号
杨玉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与杨玉霞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4民初998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被告杨玉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公司银川兴庆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2993.5元、截至到2022年1月17日的利息1783.53元、违约金1212.65元、消费手续费233.3元、管理费3元,同时还应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利率支付2022年1月18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被告杨玉霞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了相应的诉讼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6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杨玉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邵磊与被告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202民初26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邵磊将坐落于大武口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石国用(2006)第6028号、地号为1/104/293G的土地使用权变更至邵磊名下。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负担。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方亦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