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我会受理的马珍与你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2)吴仲字第28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马珍支付挖掘机租赁费36149元,违约金7230元,以上共计43379元。本案仲裁费1632元和公告费300元,由被申请人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吴忠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