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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出行安全 摆在最高位置上

田海龙在春运执勤卡点工作。

■整理 本报记者 陈世伟

田海龙 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选择了交警工作,就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放在心上,摆在最高位置上。”

我今年33岁,2015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从警8年以来,我始终以勤奋敬业、真诚服务践行着入警誓言。

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在处理一起追尾事故时注意到,肇事女司机站在车外浑身发抖、不知所措。妥善处理完事故后,我没有离开,而是耐心地和这位司机交流,告诉她遇到紧急情况后应如何冷静应对,发生事故应如何安全处置,后续保险应如何理赔等。经过我的讲解,对方感慨地说:“原以为出了驾校就算合格的司机了,原来驾校外面还有这么多东西要学,记住了这些交通安全知识,不仅对自己有帮助,还能让家人放心。”

作为中队长,我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队员们在勤务模式、战术规范、装备配备、文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区域定责、高峰管控、日常巡逻”城区道路管理新模式。为了确保对当事人的安全教育起到实效,我坚持“事故实例与教育相结合、换位体验与教育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而对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酒驾、超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我始终坚持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手,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当事人真正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2年“9·20”疫情阻击战打响后,我连续3个月坚守在岗,用敬业奉献、担当坚守、耐心细致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为期40天的春运已经开始,我又要开始新一轮奔忙。今年的警察节我在岗位上度过,因为“只有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群众放在心上,才能无愧于一名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和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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