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林学武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三级高级警长
“法警工作无小事,出了事就是大事,无法逆转。作为共产党员、人民警察、退役军人,哪怕我退休了,这三个身份也将伴随我终生。我热爱法警这份职业,把事情做到最好,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就是我的职业准则。”
我1963年3月出生,再过2个月就要退休了。1998年,我从武警部队转业到石嘴山中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司法警察。在司法警察岗位上的20多年里,对工作的热忱和军人的韧劲使我在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警务保障时游刃有余。
记得一次重大刑事案件审理期间,罪犯的母亲在开庭前找到庭长,言谈之中隐约透漏着不安的情绪。庭长一个眼神递来,我立马心领神会,在庭审过程中始终与那位母亲保持2米左右的距离。事实证明,我多年的职业素养挽救了那位母亲。因该案未当庭宣判,罪犯的母亲情绪激动地从衣服内侧掏出一粒药丸打算一口吞下,见此情形,我一个箭步上去夺走药丸,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转业时,我毅然选择了做一名法警,部队上的优良作风咱一点没丢掉。什么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一直以孔子的名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在一起出租车司机遭抢劫杀害案件的审理前期,出租车司机的妻子情绪失控、大喊大叫,有伤害自己的倾向。为了稳住她的情绪,我趁她跟别人交谈时冲上去一把将她拉回安全地带。最终,经过2个小时劝解,出租车司机的妻子表示不再冲动。
承担警务保障工作几十年来,我从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石嘴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我心目中的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我所带领的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2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并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支部受到市直机关工委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