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程:
本院受理原告方吉忠诉你及银川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05民初3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方吉忠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保全费2520元,公告费300元,均由方吉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32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民终4951号
杨旭军:
本院受理上诉人宁夏新型墙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宁夏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民终4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区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通城置业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银川爱格妇产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多方查证无法联系到你们且无法确定你的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4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支行与被告赵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借款合同项下剩余本金17779.67元,清偿贷款利息8875.02元(利息暂计至2022年8月30日)本息合计26654.69元,以后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计至贷款结清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鸣沙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宁县人民法院
樊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万广亮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323民初217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内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轮胎款共计25560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惠安堡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池县人民法院
周鑫:
本院受理原告王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诉讼请求:1.请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3409.32元(利息按照年利率6%暂计算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后利随本清,以上共计23409.3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