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登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守峰、王凤兰、石嘴山市登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万国栋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停止执行银川市兴庆区邮悦小区3号楼1单元601室房屋并解除对上述房屋的查封。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宁0205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石嘴山市登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217号
宁夏恒古煤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静诉被告宁夏恒古煤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状副本(原告诉请: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垫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费用11671元)、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2)宁0202民初4262号
江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嘴山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与被告江红、郭伟、蔡永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2022)宁0202民初4262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江红返还原告代偿款项80780.1元;2.判令被告郭伟、蔡永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能按照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拍卖、变卖郭伟、蔡永河提供的抵押物(位于大武口区青山北路青柏巷14幢19号房屋一套),原告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民初304号
银川康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沫颖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东城支行、宁夏嘉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宁与你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宁01民初30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区410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执464号
杨毅、杨建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鹏飞与被执行人杨毅、杨建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宁0106民初85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杨毅、杨建灿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高鹏飞申请拟对被执行人杨建灿抵押且备案登记至申请执行人高鹏飞名下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4-301室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通知本院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1办公室公开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201室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你于2023年5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异议权。请你于2023年5月4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201室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送达,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