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将于2023年2月25日0时起,启用红寺堡区新建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21处。现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14处(抓拍闯红灯、压线、不按导向行驶、逆行、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拨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1.G344国道与和兴村交叉字路口(344国道2130KM处)
2.G344国道与G338国道交叉路口(344国道2138KM处)
3.G344国道与滚新路交叉路口
4.G344治超站T型路口(344国道2118KM+500M处)
5.G344国道梨花村T型路口(344国道2122KM+900M)
6.东环路与德水街交叉路口
7.德水街与太阳山路交叉路口
8.扬黄路与三小北路T型路口
9.罗山路与小康街交叉路口
10.金水街与扬黄路交叉路口
11.燕然路与小康街交叉路口
12.六盘山路与纬二路交叉路口
13.罗山路与文化街交叉路口
14.文化街与扬黄路交叉路口
二、交通卡口5处(抓拍超速、压线、不按导向、逆行、不系安全带、拨打手机和大货车禁止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1.德水街光彩村路口
2.罗山路与民族街路口向北300M
3.滚新路7kM+300M处
4.德水街中石化加油站向南200M
5.G338国道1577KM+950M处
三、违停抓拍2处(抓拍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抓拍时间段为10时30分—19时30分)
1.综合市场蔬菜区通道路东
2.综合市场蔬菜区通道路西
请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3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