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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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和艳清:

本院受理原告魏军诉你与赵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48252元【50000元×24%÷365天×925天(2018年2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50000元×14.8%÷365天×880天(2020年8月20日至2023年1月16日)】,共计98252元,2023年1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14.6%计算;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雍学敏:

本院受理原告周建民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9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2023)宁01民终124号

宁夏大泉硕鼎工贸有限公司、李云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与被上诉人宁夏灵武市灵泉工贸有限公司、杨文明、宁夏大泉硕鼎工贸有限公司、李云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5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宁01民终112号

张五平、赵守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宋涛、张凤、刘红锋与被上诉人武鹏辉、张五平、赵守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5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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