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01民终4517号
宁夏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自成、宁夏弘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宁01民终4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区410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聂广宁、马娟:
本院受理原告刘效红、周建仁、周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50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十五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王燕茹:
本院受理原告陈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6000元并支付利息27051.11元(按年利率14.8%支付该56000元自2019年7月12日至2022年11月7日止的利息27051.11元,并请求将利息判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合计83051.11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致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封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及(2023)宁0121民初33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王燕茹:
本院受理原告陈浩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黄金损失663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致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封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及(2023)宁0121民初33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