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中轴小镇德沃轴承有限公司、银川中轴小镇双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傅国泰、王东升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银金劳人仲案字【2022】1440号、银金劳人仲案字【2022】1446号),已于2023年2月13日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银金劳人仲裁字【2023】114号、银金劳人仲裁字【2023】128号)裁决书,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与满城街交叉路口南500米银川市金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四楼403办公室,电话:8307486)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银金劳人仲裁字【2023】114号裁决书内容如下:一、自本裁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一银川中轴小镇德沃轴承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傅国泰工资共计贰万零贰佰肆拾捌元叁角肆分(20248.34)元;二、自本裁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一银川中轴小镇德沃轴承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傅国泰经济补偿金共计叁仟(3000)元;三、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被申请人一银川中轴小镇德沃轴承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傅国泰缴纳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申请人个人应缴部分已在工资中扣除,被申请人一应承担所有应缴费用,具体缴费金额以社保机构核算为准,滞纳金责任由被申请人一承担;四、驳回申请人傅国泰的其他仲裁请求。银金劳人仲裁字【2023】128号裁决书内容如下:一、自本裁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共计贰万叁仟壹佰柒拾柒元捌角捌分(23177.88元) (申请人月平均工资5794.47元/月×4个月);二、自本裁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共计壹万肆仟肆佰捌拾陆元壹角柒分(14486.17元) (申请人月平均工资5794.47元/月×2.5个月);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银川市金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