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银:
我会受理的你与夜绽音乐餐吧之间合同纠纷一案【(2023)吴仲字第1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择仲裁庭组成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方夜绽音乐餐吧提出仲裁请求:一、确认双方签订的《餐吧合作经营协议书》解除;二、裁决被申请人张宝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三、裁决被申请人张宝银承担合作经营期间餐吧内发生的人员工资等10600元;四、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日期和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开庭日期(遇节假日顺延)为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
吴忠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