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亮:
我会受理的你与马龙之间合同纠纷一案【(2023)吴仲字第2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择仲裁庭组成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方马龙提出仲裁请求: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本金42500元;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日期和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开庭日期(遇节假日顺延)为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10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
吴忠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