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林:
本院受理原告马银尔诉被告马小林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立案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严来保:
本院受理原告中经鸿业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未付租金81832.37元,留购价1元,违约金自2018年9月22日起至严来保付清租金之日止,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四收取;2.请求对被告所有的车牌号为宁A5F671的车辆行驶抵押权,对该车辆价款优先受偿;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十五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郭少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裴寿船与被上诉人郭少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3民终73号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宁0181执恢135号
王忠、谢鈺、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与被执行人王忠、谢鈺、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谢鈺提供抵押的位于宁东基地长城路以南宁东大道西紫荆花广场3号楼3栋一连三3-302号商业房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现我院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评估拍卖通知书、风险提示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公告通知你们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10时到灵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7号对外委托鉴定窗口选取评估机构,如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请你们于2023年5月10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大厅领取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如对该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该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如逾期本院未收到书面异议申请,则视为对该评估报告没有异议并视为送达。请你们于2023年5月10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大厅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送达。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灵武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