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宁0104民再14号

高凤莲、邢丽梅(邢利梅):

本院审理原审原告高泽民与原审被告高凤莲、邢伦忠、银川市隆兴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银川恒宽达物资有限公司、邢利军、邢丽梅(邢利梅)、王双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宁0104民再14号民事判决,判决:一、撤销本院(2018)宁0104民初12115号民事裁定书;二、原审被告高凤莲、银川市隆兴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邢利军、邢丽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审原告高泽民借款本金62555元,并支付62555元借款利息(其中2014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利息金额为68781.02元,2019年8月2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期间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三、原审被告王双华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高凤莲、银川市隆兴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邢利军、邢丽梅追偿;四、驳回原审原告高泽民的其他诉讼请求。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6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2093号

王娟:

本院受理的王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定制柜子货款102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独任程序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6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西三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2261号

杨雨辰:

本院受理的赵若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7000元。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东三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2077号

高飞:

本院受理的马进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工工资81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21年12月30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暂算至2022年10月30日为2598.7元,以上合计83598.7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独任程序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西三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3-03-07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60703.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