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3月9日,79岁的赵先生自行抵达福建开始体验旅居养老生活。“从接站到居住,受到了福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和精心安排。这里环境优美,温度适宜,空气清新,我希望能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3月10日,赵先生在电话里高兴地向记者讲述着自己的感受。
2022年7月,自治区民政厅与福建省民政厅签订“闽宁协作—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紧锣密鼓,制定养老机构互访签约、旅居养老等具体方案,因受疫情影响延误实施。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养老消费产业复苏,自治区民政厅2月下旬联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成考察组,实地考察福建省近20家养老机构,确定首批5家养老机构承接闽宁两省间旅居养老工作。
日前,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下发通知,要求五市民政局各选定辖区内1至2家养老机构,与所推荐的福建省5家养老机构联系,采取与旅游公司合作等方式,组织居家和社区老年人赴闽参加旅居养老体验活动。
今后,民政部门将加强监管养老机构在组织活动中的协议签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安全保障等环节,督促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和综合保障能力,确保居住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