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0323民初2661号
马金荣、杨银娣:
本院受理原告张良与被告马金荣、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夏金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银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马金荣向原告支付木工工资款62670元,逾期付款利息11593.95元(自2018年11月21日至起诉之日,依年利率6%计算,请求至实际还款之日),总计74263.95元;请求被告宁夏金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被告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池县人民法院
余银生:
本院受理原告赵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40800元(从2020年7月20日计算至2021年12月19日期间的利息),合计:240800元,之后利随本清;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张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经鸿业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未付租金183249元,留购价1元,违约金自2018年8月25日起计算至张伟付清租金之日止,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四收取;2.请求对被告所有的车牌号为宁ASC751的车辆行使抵押权,对该车辆价款优先受偿;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宋吉军、刘倩:
本院受理原告康伟、段晓艳诉刘文超、康娜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宋吉军、刘倩、刘文超、康娜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息2%每个月600元×72个月=43200元,总共计本金加利息73200元,以后利息继续计算至借款还完为止;2.本案诉讼费和执行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2023)宁0323民初401号
李阳:
本院受理原告多加新诉被告李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14000元及酌情利息6000元,共计20000元。二、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盐池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池县人民法院
(2023)宁0323民93号
包福臣、张晓琴、范鹏宇、刘春晨: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包福臣、张晓琴、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8900元及利息9331.40元(按合同约定暂算至2022年9月21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范鹏宇、刘春晨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池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