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3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近期,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
此次专项治理坚持区、市、县三级联动,查、改、督一体推进,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明确10项工作载体,重点治理7大类23项内容,确保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全覆盖。
在培训资质方面,重点整治未取得行政许可、未进行法人登记,或经营多种非学科类业务未取得全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证照不齐,私自开展培训;使用未经审批的名称,或擅自更改名称、办学地址、培训类别,超范围经营;未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没有实现全流程监管等行为。
在培训行为方面,重点整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不相适应,不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违反《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阴阳培训材料”等行为;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时30分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须把专项治理作为年度“双减”工作重要任务,紧密结合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