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建成、马柳馨予与被执行人梁红斌、王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红斌,男,1980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满春乡兴水桥兴渠稍12队。身份证号码640422198005051217

被执行人:王丰,男,1980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光华门1队。身份证号:642223198011071211

执行案号:(2023)宁0106执恢357号

执行依据: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12)金民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16303.2元(含执行费8365元)

悬赏线索:被执行人梁红斌、王丰的下落。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红斌、王丰的下落,并协助本院控制住被执行人梁红斌、王丰,给予奖励10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注:本公告发布于宁夏法治报、金凤法院微博、金凤法院微信。

举报电话:0951-4017050 联系人:刘昭

举报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执行局305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9日

(2023)宁0106执恢357号

--> 2023-03-29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64414.html 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