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立军、宁夏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夏岩与被告莫立军、杨汉东、宁夏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伟奇: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伟奇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营:
本院受理原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马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冀堆良、贾银强:
本院受理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得一堂国医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冀堆良、万斌、贾银强为申请人申请执行宁夏得一堂国医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共同被执行人,并执行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因本院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我院现定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07办公室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审查和裁决,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权利。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袁莹、宁夏安格教育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安格教育科技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王军与宁夏安格教育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安格教育科技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王军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事项为:申请追加袁莹、董文平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未依法出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因本院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我院现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07办公室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审查和裁决,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权利。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