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超、康娜、宋吉军、刘倩:
本院受理原告康伟、段晓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宋吉军、刘倩、刘文超、康娜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息2%每个月600元×72个月=43200元,总共计本金加利息73200元,以后利息继续计算至借款还完为止;2.本案诉讼费和执行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2023)宁0160民初2651号
芦渝、傅子芯:
本院受理原告孟琳琳诉被告芦渝、傅子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芦渝、傅子芯向原告偿还借款30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47.40元(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6%的标准,自逾期之日2020年4月30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逾期还款违约金2455.89元(以借款本金为基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标准,暂自2020年8月20日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要求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以上合计33003.29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守中:
本院受理原告宋勇与被告马守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10000元,并支付被告借款时口头条约20%的违约金共2000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举证期限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丰登镇西湖法庭巡回法庭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牛佳:
本院受理原告袁秀兰与被告王富林、牛佳、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袁秀兰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54412.51元(医疗费7669.9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300元、营养费2400元、鉴定费1660元、残疾赔偿金82708.56元、误工费25276.03元、护理费2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元、交通费1000元、病案复印费98元、财产损失33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多方查证无法联系到你且无法确定你的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5民1139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商事案件庭审程序中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及鉴定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温晨曦(曾用名:温建强) :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与被告温晨曦(曾用名:温建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