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国庆: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2年7月5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10341.66元、利息4052.74元、违约金1009.48元、其它费用0元,以上各项金额总计人民币15403.88元;2.并支付自2022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2023)宁0122民初1489号民事裁定书、审判员及书记员告知书,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张遥: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1553.90元、利息2876.19元、违约金2828.82元(利息和违约金暂计算至2022年9月17日),以上合计17258.91元;并请求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等的相关约定计算自2022年9月18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等;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按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2023)宁0122民初1627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来禄:
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2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来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代其偿还的借款本息43889.49元、保险费974.64元,以上合计44864.13元。案件受理费922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来禄负担。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审管办50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