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22民初2634号
丁虎:
本院受理原告李鑫诉被告丁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18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本院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贺兰县人民法院金贵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2023)宁0122民初2635号
王庆:
本院受理原告牛爱民诉被告王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15000元;2.判令被告偿还银行利息1000元。因本院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贺兰县人民法院金贵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