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飞) 日前,同心县法院王团法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双方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系车辆销售公司,被告杨某系销售人员。2022年5月,原、被告签订代售协议,约定原告将两辆挂车交付被告杨某代为销售,原告保留所有权,待被告付清车款后所有权发生转移。被告杨某收到挂车后,将车辆低价出售给第三人王某,但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款项,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按照保全申请将在第三人王某处的案涉挂车进行扣押,随后前往现场与原告公司负责人丁某、被告杨某及第三人王某进行沟通。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三方达成协议,即杨某将款项返还给王某,王某将案涉两辆挂车返还给车辆公司。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就此结案,原告公司收到案涉车辆后,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