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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法院调解25件金融消费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郭小娟 岳婧) “原本要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才有可能追回的40多万元贷款,还没到诉讼程序就一次性全部履行了。”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吴忠市利通区支行工作人员高兴地说。

2021年7月23日,被告马某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吴忠市利通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5万元的借款,双方签订《小额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发生逾期。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便将马某诉至利通区法院。经审查,该案虽涉案金额较大,但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立案庭工作人员将案件委派至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认为该借款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引导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互谅互让。最终,被告同意当场履行贷款本息。

吴忠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系利通区法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吴忠监管分局设立的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有7名调解员。今年2月底以来,该院向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委派案件77件,已成功调解25件,涉案标的额7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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