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剑波) 近日,银川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实施方案》规定,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案件办理进展、长期未办结案件线索等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形成专报,下发各案件承办部门。每年3月26日、6月26日、9月26日和12月26日至次月10日开展自查自纠,由案件审理室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召开案件质量专题会,确保整改到位。每年8月,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委机关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已办结案件开展重点检查,10月底对季度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现对派驻(出)机构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评查全覆盖。
对评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通过一案一反馈的方式督促整改。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专题会、工作提示函等方式进行督办,压紧压实案件承办部门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同时,把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为被评查单位及其部门、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