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峰:
本院审理原告陈冠博与被告徐云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汪霏:
本院受理原告姚杰与被告汪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冬兴: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冬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81民初1679号
赵亮:
本院受理姚存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赵亮偿还原告欠款1094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未能向你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普通独任审理用)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灵武市人民法院临河镇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灵武市人民法院
王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董大勇起诉王建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284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石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