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编办等7部门印发《关于打造宁夏示范性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全区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提升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水平,保障孤残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我区孤残儿童数量持续下降。宁夏儿童福利院作为全国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养、治、康、教、社”一体化水平走在全国儿童福利领域前列。自治区民政厅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实施方案》要求,宁夏儿童福利院原则上收留抚养全区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优化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职能配置,推进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打造示范性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分3个阶段实施:2023年5月底前完成调研评估,宁夏儿童福利院组建专业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制定接收方案,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提交移交安置儿童台账;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移交安置,宁夏儿童福利院按照“户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儿童接收工作,对8周岁以上、思维正常的儿童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进行安置;2024—2025年,宁夏儿童福利院根据接收儿童实际情况开展分类保障,及时开展心理抚慰和人际调试,促进接收儿童更快适应新环境。各级民政、编办、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卫生健康部门协同联动,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