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聚丰苑社区网格员杨小波5月6日日记
“多亏了你们,要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张大爷握着我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时,我体会到了自己工作的意义。
“社区调解员在吗?我买房支付的2000元押金房东不给退,怎么办?”5月6日,年近70岁的张大爷来到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聚丰苑社区寻求帮助。
经了解,张大爷准备购买上前城康居北区一套住房给儿子当婚房,为表示诚意,老人向房主交付2000元购房押金。但儿子看房时对房屋构造及小区环境不满意,不同意购买,老人便想要回2000元押金,但房主态度生硬,不同意退还。老人眼看2000元押金无法要回便向社区求助。
作为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我立即联系社区法律顾问马律师咨询相关法律法规。马律师查看收条后发现,该收条有错别字不符合法律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房主应退回老人的2000元购房押金。得到这一答复后,我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老人并致电房主李女士,详细普及法律知识。“张大爷年纪大了收入有限,2000元对他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而且他身患疾病,因为2000元影响心情,可能会造成病情加重……”最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我成功说服房主李女士退还张大爷的2000元押金。
近年来,大新镇聚丰苑社区将调解点由社区延伸到小区、庭院、广场,让网格在顺畅“自传”的同时,围绕社区有序“公转”,提供集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的治理目标。
(本报记者 李毓琛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