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银川监狱五监区警察 张耀
马某从宁夏服刑人员入监教育中心被分流至监区后,因对量刑有异议,不能全身心投入到改造中。监区详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副监区长辛同强为承包领导,责任警察王伟宁和我为承包小组成员,负责马某的教育转化工作。我们综合与马某的多次谈话教育研判,他认为法院对自己量刑过重,想通过申诉的方式减轻刑事制裁,对他的教育转化有戏。
那该如何转化呢?我想起师父对我的嘱咐:“了解、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没有捷径,只有谈,从谈话中掌握信息,从谈话中瓦解防线。”
“你今天的各项任务完成得怎么样?”日常巡查中,我有意对马某多加关注。“张队,你放心,虽然我对判决有异议,但我知道只要在监狱服刑,就一定要遵守纪律、认真劳动。”马某没有以申诉为由消极劳动、消极改造,说明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一定认知。为了更加全面细致地了解马某的思想、性格,我利用值班时间与他同监舍的服刑人员逐个谈话。马某平时在监舍与同犯聊天时,总是讲述自己的案情,诉说自己的遭遇,迫切想要寻求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共情。
抓住这个关键点,我们承包小组依托监区心理咨询工作室对马某多次开展心理咨询,耐心讲解法律常识:“法院是依据犯罪事实量刑裁定的,对判决有异议,在监狱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进行申诉,但前提是你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要有清晰的认知。”在教育的同时,我们对马某予以正向激励,同时也指出他犯罪的错误行为与既成事实,明确告知马某:“你贩卖毒品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是不容置疑的。”
多次心理咨询后,马某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主动与我交流。“张队,如果我现在认罪悔罪的话,还能减刑吗?”“现在认罪悔罪,这个月是不是就可以计算表扬了?”一次次的主动交流预示着他的心理防线已经逐渐松动,但内心还未完全真诚悔过。(下转02版) (上接01版)
没多久,时机来了。4月23日,监区组织服刑人员到监狱思政教育实训基地开展读书分享活动,我特意分享了一本讲述父母子女关系的书籍《目送》,并播放了一段讲述亲情的纪录片《人生第一次》。我留意到马某的眼眶湿润了,并陷入沉思。活动结束后,马某主动找到我:“张队,我入监以来,你为了教育我经常找我谈话,让我感到除了亲人还有一个人没有放弃我。今天参加这个活动,让我彻底想明白了,我犯的错误我都认,为了你的不懈教导,为了家人的支持,我不申诉了。”
我一直坚持在改造中教育,在教育中挽救,不仅提升教育改造的深度,还拓宽广度,从而达到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最终目的。
(本报记者 马妮娜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