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峰、李雅菊、王秀英、官月琴、路东:
本院在执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与被执行人路峰、史月霞、李雅菊、王秀英、官月琴、路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9)宁0104执840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裁定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史月霞名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宝湖天下10号楼2单元1802室(房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13010299号)]。现通知你们于2023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到本院504室通过协商一致或者摇号的方式选取上述房屋的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未到场方放弃挑选评估机构的权利,由到场方单方抽取评估机构,并于2023年7月24日到本院执行接待大厅9号窗口领取上述房屋的评估报告。对该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异议权。本院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时间以网络拍卖通知为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以上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工作日第一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6223号
王晓波: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晓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独任审理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2400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剩余本金24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0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的四倍支付利息),暂计到2023年3月20日,共计4618.24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0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于本院西四楼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6222号
杨定学: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定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独任审理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4100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剩余本金41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9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的四倍支付利息),暂计到2023年3月20日,共计7754.71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4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于本院西四楼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