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诉被告李宗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4600元、利息6017.72元、罚息36988.43元,本息合计137606.15元(截至2022年8月17日),剩余贷款利息计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现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宁夏博泰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宁0121民初273号原告张强与被告宁夏博泰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鑫和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21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宁夏博泰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强补缴的养老保险费12114.60元及利息1000元;二、驳回原告张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宁夏博泰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综合审判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田彦梅:
本院受理的李小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522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准予原告李小阳与被告田彦花离婚;2.婚生长子李佳祺、次子李佳伟、三子李佳瑞、四子李佳轩均随原告李小阳生活,抚养费原告李小阳自行负担;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原告李小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西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海原县人民法院
江苏弘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瑞军诉被告江苏弘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2331元、带班费350元,共计2681元;2.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海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原县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832号
王睿洁:
本院受理原告聂婷婷诉被告王睿洁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投资款13500元,利息8840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共计34个月,以13500元为基数按照民间借贷月息2分计算),共计21840元。之后利息以被告欠款为基数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变更诉讼程序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