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04民初3924号
宁夏浩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联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中合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浩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联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41315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34688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 3.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律师费30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三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2民初1278号
周秀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诉被告周秀梅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3)宁0202民初1278号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记卡欠款本金19944.54元、利息2577.92元、违约金1136.25元、分期手续费317.10元,合计23975.81元(暂计算至2023年2月1日)及2月1日后新增利息(利息、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2民初1279号
李杏: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诉被告李杏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3)宁0202民初1279号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记卡欠款本金9098.98元、利息1019.12元、违约金569.65元、分期手续费142.12元,合计10829.87元(暂计算至2023年4月8日)及4月8日后新增利息(利息、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史志学: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史志学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29826.03元、利息6939.35元、费用7574.13元(利息及费用计算至2023年1月1日,此后利息按《宁夏银行如意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合计44339.51元;2.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海原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原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