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执异128号
吴世棋、蔺少勇、张凯、宁夏昌泰砼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宁夏昌泰砼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吴世棋、蔺少勇、张凯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依法受理,案号为(2023)宁01执异128号,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吴世棋、蔺少勇、张凯、宁夏昌泰砼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宁01执异128号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莉与被告夏红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52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刘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8元,公告费480元,共计3588元,由原告刘莉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石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宁县人民法院
魏震如: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蒲与被告魏震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521民初6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魏震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原告张蒲借款41950元。案件受理费849元,公告费480元,共计1329元,由被告魏震如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宁县人民法院
张万涛:
本院受理原告曹玉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吉县人民法院
张海涛、石嘴山市山海天酒店:
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与你们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相关告知事宜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采暖费、停暖费453871.43元;2.判令对二被告支付原告上述费用的资金占用利息31396元,以上合计485267.43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