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06执1672号
宁夏逸清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黎学智、梁明: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湖支行与被执行人宁夏逸清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黎学智、梁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6民初154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梁明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和平里2号楼5单元302室(产权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6079109号)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财政厅家属2号楼2单元502室(产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16079020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程序”。现公告通知你们于2023年7月21日14时30分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5室抽签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于2023年8月21日14时30分到本院205室领取评估报告书,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于2023年9月21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5室领取拍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送达。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毛祺: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泽江与毛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3)宁0202民初110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00元;2.判令以20000元为基准,自2015年11月30日之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所公布的贷款年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暂计至2023年3月8日约为511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4.判令成本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包永宏: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金文与包永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3)宁0202民初1100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和车费7237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韩志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宏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被告返还原告借款4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借期内利息1000元及逾期还款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3.85%暂计算至2023年4月1日为372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海原县人民法院西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原县人民法院
(2023)宁0424民初676号
马国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源县支行诉你、马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被告马国军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100000元,拖欠利息1756.09元,合计101756.09元,并偿还自2023年3月30日起按101756.09元以年利率9.1%计算利息直至贷款结清之日止;2.被告马兵对诉讼请求1中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4.解除额度借款合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前后的7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泾源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