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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心驾驶酿事故 爱车“破相”自己被罚

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6月3日9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乌玛高速南向北260公里处,一辆小型客车冲进施工区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无人员伤亡。

当时正逢早高峰,路面车流量较大。大队接警后迅速联系现场施工人员提前进行安全警戒,防止二次事故。民警赶到施工现场看到一片狼藉,大量锥桶和警示标志散落一地,事故车辆前脸受损严重,该车驾驶员拓某正蹲在车旁操作着手机。民警询问得知,拓某因为早上和银川的女友吵架,一大早就从中卫赶往银川欲见面化解矛盾。事发时,他正在用微信给女友回复信息,没有注意到前方提示牌和限速牌,导致车辆冲入施工区域,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依法认定拓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未按施工区规定限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时使用手机、捡拾物品、饮水进食、回头观看等分心驾驶行为,会导致视线、注意力从前方路面转移,忽略对路况的观察和对车辆的操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分心驾驶如盲行,瞬间肇事毁一生”,在驾驶途中保持专注,拒绝分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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