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姚猛: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姚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安鹏飞、魏琨、王建宁:

原告程永刚与被告安鹏飞、魏琨、王建宁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原告程永刚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返还牌号为宁D77050价值6万元的奥迪A6轿车;2、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因占用原告涉案车辆的损失费22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贾平、虞林杰、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固原鑫筑城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查无下落,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水泥预制品货款99700元及利息(2017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7日利息共计33336元,自2023年2月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至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50%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开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穆世山、杨文梅、穆德全:

本院受理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与被告穆世山、杨文梅、穆德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402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依法解除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与被告穆世山、杨文梅、穆德全签订的《二手房按揭借款合同》;二、由被告穆世山、杨文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清偿剩余借款本金541618.55元、利息14454.15元,合计556072.7元,并以借款本金541618.55元为基数按照逾期年利率8.7%计算支付自2023年1月31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三、若被告穆世山、杨文梅逾期未清偿,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有权对被告穆世山、杨文梅共同所有的位于固原市原州区高平路景园·盛世华都57号楼1单元102/202室[房屋产权证书:宁(2020)固原市不动产证明第G0003688号]行使抵押权,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由被告穆德全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5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4677.5元,由被告穆世山、杨文梅、穆德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6-14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76414.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