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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法院

集中执行依法拆除涉案建筑

本报讯 (通讯员 虎洋) “执行工作永不止步,我们永远在路上,今天参加执行行动的干警务必保持昂扬斗志,争取打一场漂亮仗。现在出发!”随着红寺堡区法院副院长一声令下,该院30余人奔赴执行现场。

此次执行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拆除被执行人马某某占用申请人张某某养殖用地搭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

2021年,张某某将马某某起诉至该院,其认为马某某占用了她的养殖用地,经红寺堡区法院判决,马某某需要将养殖用地南围墙向北移2.5米,并拆除占用张某某养殖用地范围内建造的设施。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人员找到马某某,通知其主动履行,尽快拆除占用张某某养殖用地搭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但马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阻碍执行,甚至以生命相威胁拒绝执行。

经周密组织,红寺堡区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执行。在执行现场,按照事先拟定的方案,五个执行小分队分头行动,负责警戒的队伍早早拉起警戒线,摄像记录组和现场维稳组也都按计划就位。铲车进场10多分钟后,被执行人马某某家属便赶到了现场,情绪激动,欲阻碍执行,均被执行干警强制带离至警戒线以外。经过7个小时的强制拆除,这件“骨头案”最终得以执行。

此次执行行动还邀请人大代表、检察院代表、村委会代表到场见证和监督。“在强制执行时,我充分感受到执行环境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对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行为留下了深刻印象,拆除的砖头和门窗等都整整齐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这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受邀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苏永红说。

今年以来,红寺堡区法院持续巩固2022年执行成果,深入开展“清积案、提质效”执行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清积案107件,清积率为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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