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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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3)宁0202民初1213号

管海雷: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与被告管海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3)宁0202民初1213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代偿银行贷款本息70101.98元;2.请求判令偿还保险费1345.57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非工作日自动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2民初1613号

蒋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诉被告蒋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3)宁0202民初1613号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蒋丽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偿还代偿银行贷款本息25922.43元;2.判令蒋丽支付保险费357.83元以上两项合计26280.26元;3.本案诉讼费由蒋丽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王杰磊、黎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石嘴山市和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杰磊、黎霞、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2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王杰磊、黎霞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宁夏石嘴山市和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266905.53元。案件受理费5304元,公告费600元,由王杰磊、黎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21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2民初1612号

苗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诉被告苗勇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3)宁0202民初1612号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苗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偿还代偿银行贷款本息30295.91元;2.本案诉讼费由苗勇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执恢967号

甄军师: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东城支行与被执行人甄军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1245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甄军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东城支行向本院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甄军师名下位于银川市西夏万达广场D区19号楼公寓1216室房屋(房权证:宁(2019)西夏区不动产权第0003804号)以清偿债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宁0104执恢9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甄军师名下位于银川市西夏万达广场D区19号楼公寓1216室房屋(房权证:宁(2019)西夏区不动产权第0003804号)房产。通知你们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九点半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对该房产进行议价、询价或选取评估机构,请于2023年8月18日领取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若对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2023年8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逾期未到,则视为你放弃对评估、询价报告提出异议,将由申请执行人单方选取拍卖机构。(以上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以上选取评估机构的时间、拍卖的时间,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法院,联系电话:马法官15226270104)。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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