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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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牛志军、周国财: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西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牛志军、周国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422民初8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牛志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宁夏西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6900元;支付自2022年3月22日起至上述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二、被告周国财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周国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牛志军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22元,由被告牛志军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速裁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吉县人民法院

银川滨河国际医疗城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董生友与你公司及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民再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755号

杨宁: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诉杨宁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5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宁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透支本金21637.61元、支付利息11643.45元(利息算至2023年3月2日)、合计33281.06元,2023年3月3日以后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约定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二、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758号

王亚光: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诉王亚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05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亚光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透支本金19693.18元、利息5700.99元、违约金2010.83元、共计27405元。2023年3月3日以后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约定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李亦睿: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易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亦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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