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魏阳阳:
本院受理原告郭吉宏与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魏阳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韩少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金火与被告韩少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韩少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郑金火货款778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48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348元,由被告韩少飞负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716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刘国辰、华艺、宁夏新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国辰、华艺、宁夏新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刘国辰、华艺签订的编号为03100022021021996926号《借款合同》;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国辰、华艺偿还借款本金5949995.37元,利息174119.98元(利息计算至2023年2月21日),本息合计6124115.35元;对逾期借款从逾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3.依法判令本案被告宁夏新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提供其名下(1)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延宾东路156号三层,面积833.34㎡,证号为兴庆区字第2012003157号、银国用(2015)字第05101号的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41.09㎡;(2)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延宾东路156号四层,面积833.34㎡,证号为兴庆区字第2012003156号、银国用(2015)字第05102号的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41.09㎡;以上房产已变卖、拍卖、折价的方式取得的价款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分别为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罗县人民法院
李平:
本院受理原告吴永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21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李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吴永华鹅苗款64640元,并由被告李平以6464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向原告吴永华支付自2022年5月11日至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二、驳回原告吴永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头闸法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