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7月1日19时4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一大队民警在京藏高速红寺堡北收费站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一辆白色SUV在离出口不远处将车辆停下,一人下车后,该车缓缓驶出收费站。
民警拦停该车,责令该车驾驶员熄火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对方先说自己没带驾驶证,后又说有电子驾驶证,但在手机里翻找许久也无法出示。民警查询发现,驾驶员陈某曾因交通肇事被吊销驾驶证,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目前尚在缓刑考验期。民警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超员、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1700元、行政拘留10日。对其缓刑考验期违法的行为,通报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