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娟: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阅海支行与被告马莉娟、马海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7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3760号
张冬旭、张自荣:
本院受理原告宁周丹诉被告张冬旭、第三人张自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70000元,利息24500元,以上共计294500元(利息按起诉时一年期LPR3.65%,自2020年8月20日计算至2023年2月1日,实际应计算至支付之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审理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新法庭东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3771号
任天鹏:
本院受理原告宋丹诉被告任天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为: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3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审理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新法庭东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8127号
宁夏乐现场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杨凯德、马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中天三联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乐现场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杨凯德、马海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宁夏乐现场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销售安装款12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6000元,以上合计156000元;2.判令被告杨凯德、马海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9408号
强婷婷、钱金明:
本院受理的高钟原诉强婷婷、钱金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强婷婷向原告支付物业费14249.09元,逾期支付利息529.19元(按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自2022年5月19日暂计算至2023年5月18日),逾期利息主张至实际清偿止;2.被告钱金明向原告支付物业费20355.83元,逾期支付利息755.99元(按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自2022年5月19日暂计算至2023年5月18日),逾期利息主张至实际清偿止;3.二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宁0104民初1881号案件受理费333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我院东四楼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