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04执恢846号
宁夏耀德酒业有限公司、冯俊芳、朱安岐、孙庭恒、孙柏睿、朱瑾:
申请执行人宁夏城建机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耀德酒业有限公司、冯俊芳、朱安岐、孙庭恒、孙柏睿、朱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兴民商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宁夏耀德酒业有限公司、冯俊芳、朱安岐、孙庭恒、孙柏睿、朱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宁夏城建机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朱瑾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南侧天下川小区53号楼3单元401室(房产证号: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2002471号);孙庭恒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家园4号楼4层(房产证号:2005010949号);孙柏睿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南侧天下川小区53号楼3单元402室(房产证号: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2014783号)以清偿债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宁0104执恢8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朱瑾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南侧天下川小区53号楼3单元401室(房产证号: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2002471号);孙庭恒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家园4号楼4层(房产证号:2005010949号);孙柏睿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南侧天下川小区53号楼3单元402室(房产证号: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2014783号)。通知你们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对该房产进行议价、询价或选取评估机构,请于2023年9月21日(以通知时间为准)领取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若对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2023年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逾期未到,则视为你放弃对询价报告、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将由申请执行人单方选取拍卖机构。(以上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以上选取评估机构的时间、拍卖的时间,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法院,联系电话:马法官15226270104)。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执恢258号
张继军、姜来、殷伟实、孙雅芳、郭玉堂、白竹梅:
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继军、姜来、殷伟实、孙雅芳、郭玉堂、白竹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宁01民终102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4执恢258号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郭玉堂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南环西路14号1#楼1单元301室【房权证号:银房权证城区字第081668号】房产以清偿债务,并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选取评估机构;于2023年9月25日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2023年10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本院将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ur titem.htm?spm=a213w.7398554.courtTabs.1.29erWq&user id=2469066502,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逾期未到,则视为你们放弃选取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选取拍卖机构的权利,将由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单方选取评估、拍卖机构(以上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颉成文、马玉芳:
本院受理原告冯水元诉你相领排水纠纷一案,原告冯水元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将江南小区4幢4单元五楼至四楼之间的公用下水管道恢复原状;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307室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田风兰: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应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522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田风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李应军劳务费527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田风兰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速裁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海原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