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合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合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顾世军与宁夏颐和金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合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合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颐和金凤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听证,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执异135号执行裁定书、复议申请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814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1416号
马忠宁:
本院受理原告王维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马忠宁向原告王维银偿还借款20000元;2.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1420元,以2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从2021年7月1日暂计算至2023年5月18日,直至付清止。本息合计21420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与举证期为送达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1413号
陈占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截至2019年10月31日)8593.30元,其中本金7057.17元,利息1126.47元,逾期贷款违约金409.66元。并承担信用卡还清之日前孳生的利息及违约金;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与举证期为送达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周玉宝: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洪伏与被告周玉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按原告提供的地址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521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玉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洪伏借款本金9500元,支付截至2021年1月11日的利息6140.64元,共计15640.6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3元、公告费480元,共计793元,由原告杨洪伏负担188元,由被告周玉宝负担605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中宁县人民法院喊叫水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