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鑫东耀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圣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鑫东耀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5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汪树峰: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汪树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6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赵冬梅: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赵冬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7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寅: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8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杨学晖: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与被告杨学晖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鹏: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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