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
本院受理原告王珊与被告郑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新法庭西一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1489号
赵文韬:
本院受理的石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招商银行信用卡(卡号:5187100803574187);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6761元;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独任程序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西三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1486号
宁夏半亩花田花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银川市兴庆区花房姑娘精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000元整;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独任程序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西三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0276号
宁夏万利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与被告宁夏万利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费13173.3元、违约金1185.6元,共计14358.9元;2.对被告的后续违约金将继续主张;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四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8835号
金正旭、杜志琴、王全、杜伟: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萍、王树与被告金正旭、杜志琴、王全、杜伟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金正旭、杜志琴、王全、杜伟共同向原告偿还欠款286694元,并承担自2011年5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延迟付款利息(按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四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