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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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

本院受理原告张凤花与被告张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52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张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凤花借款60000元及利息4000元。案件受理费1400元、公告费480元,由被告张健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长山头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宁县人民法院

张健:

本院受理原告高东与被告张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521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张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高东借款43000元。案件受理费875元、公告费480元,由被告张健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长山头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宁县人民法院

李杰、马菊:

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勇起诉你们和被告王振柱、田春明、杨庭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各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58608元(60000元×14.8%×66个月,自2017年8月23日计算至2023年2月23日),减去2021年2月10日偿还利息5000元,还应支付利息53608元,本息共计113608元,之后利息利随本清;2.案件受理费由各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长山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宁县人民法院

马强:

本院受理原告罗晓花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马凤琴、马建琴、马建宏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马凤琴、马建琴、马建宏抚养费【18-(2022-2011)+18-(2022-2015)+18-(2022-2015)】×600×12=194400元;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长山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宁县人民法院

刘彦龙:

本院受理原告胡亮荣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2.判令长女刘玥(2013年10月30日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相应抚养费;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长山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宁县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执6495号

国美电器银川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国美电器银川电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宁0104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申请执行人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国美电器银川电器有限公司遗留在申请执行人处的电器与设备。申请执行人申请处置上述资产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财产处置相关规定,本院要求双方五日内协商议价并书面提交议价结论,五日未提交视为无法达成议价。因上述资产所在辖区内税务机关暂无法出具税务基准价,相关部门也无法出具相关指导价格。同时,所设资产及其附属设施需要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或者鉴定,除双方一致同意网络询价外(限五日内双方提交书面申请书,未提交视为不同意。)本院将依法通过委托评估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为了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如协商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均无法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本院责令双方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分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选取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选取评估机构权利。于2023年10月12日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领取评估报告(如评估报告另行时间送达,以通知为准)。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需在领取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视为无异议。如评估报告提前送达,以送达之日起算5日。本院将择期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如上述当事人未在评估报告出具之前指定网络平台,本院将指定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根据确定的财产处置参考价下浮30%内确定起拍价,如第一次流拍,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将在第一次流拍价值基础上下浮20%以内确定起拍价,如第二次流拍,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按照第二次流拍价格变卖一次,变卖期结束后执行债权人仍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之后将不予处置,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承担。在财产处置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若未按期到庭,或者拒绝、逾期垫付财产处置期间产生的费用,视为放弃财产处置,本院将终止处置程序;被执行人、产权人若未按期到庭,或者拒绝配合财产处置程序,视为放弃相关选择或者救济权利。相关拍卖具体事宜以网络拍卖公告为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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