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04民初11468号
王少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立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少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请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费用15063元,违约金10212.71元,共计25275.71元;2.本案诉讼费用及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东四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4执1027号
刘宁:
申请执行人王子瑶与被执行人刘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926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刘宁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博雅家园一区14-1-901室房产。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4执1027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洁监督卡,同时通知你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501办公室选取评估机构,逾期未到视为放弃选取评估机构的权利,并于2023年10月8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异议即视为无异议。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网络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马小龙:
本院受理原告马军与被告马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61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马小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军返还款项32000元;二、驳回原告马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3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马小龙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7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0725号
吴晓娜: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昊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晓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房款53334元,支付违约金15530.86元(以53334元为基数,每日按欠款的万分之一计算自2015年4月10日至2023年3月31日并计算支付至实际支付日止),以上暂计68864.8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三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答辩和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本案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