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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活扣押”“活查封”。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每一个类案的执行法官都会定期跟踪回访,跟进案件后续进展,了解企业的恢复经营情况,要求被执行人按照方案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向法院申报财产及运营情况、设备情况,真正将善意执行理念转化为助推企业发展的“法治引擎”。
信之钥——信用“背书”激发市场活力
在宁夏某建设公司开发的某小区逾期交房案件中,涉及1000多位购房者主张违约金,在与建设公司协商未果后,共有15位业主先后起诉至贺兰县法院,其他业主处于观望态度,随时可能提起诉讼,群体性诉讼一触即发。
案件受理后,贺兰县法院立刻启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审判力量研判案件特点、争议焦点和可能产生的舆情风险,积极主动向县委、县党委政法委汇报案件有关情况。在贺兰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涉诉业主、企业代表和司法局、住建局相关单位开展多轮座谈协商会,妥善处理已诉案件并及时在涉案小区公示裁判结果,为后续千余件案件形成了类案处理样本,将千余件潜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于萌芽,为企业和购房业主减轻了诉累。
“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更不能‘办结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而是应当努力做到‘执行一个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实现保经营主体与保基本民生的双赢。”贺兰县法院党组书记高向荣表示,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该院还会对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信用“背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壮大企业发展信心,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同时,采取“审、执、破、访”一盘棋工作思路,坚持在诉源治理上帮助各类经营主体化解纷争,减少诉讼成本和精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