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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检察院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同心县检察院对王团镇北堡子等文物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红色文化实体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本报记者 杨秀丽

“检察机关依法督促履职,对红色革命文物的悉心呵护,使我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没有单纯就案办案,而是充分兼顾各方利益,让公益诉讼充满阳光和温度”;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为赓续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了可圈可点的检察力量”;

“作为西征红军遗址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的人民监督员,通过亲身参与该案的监督,我认为公开听证不仅是以‘公开’换‘公信’的现实途径,也是检察机关‘借力外脑、精准发力’的关键一环,对红色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弘扬伟大革命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场保护西征红军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不约而同”的“发声”,而这源于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保护红色遗迹作为重点工作的“举动”。

谈起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同心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干警记忆犹新。“石质牌匾破损,石砖掉落,墙壁腐蚀毁损。部分城墙坍塌,附近居民在城墙上堆放柴物、在城墙门洞内及周边倾倒垃圾,还有居民在革命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越界修建房屋……”看到当时同心县下马关镇西征红军十五军团指挥部遗址的情形,在场的人都很痛心。

原来,该院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此处遗址存在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情况,当即决定对遗址保护不到位问题立案调查。随后,通过咨询文史专家、调取三定方案,组织召开西征红军指挥部遗址保护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上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立足公益、结合实际形成检察建议,并于同日向同心县某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同心县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严格落实。目前,施工修缮建设工作仍在进行。

同心县有各类红色文化遗迹2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一般文物点15处,纪念设施3处。一处处红色遗迹红色遗址,背后都是一段段沉甸甸的历史和感人肺腑的故事,是革命精神的生动写照。

保护红色遗迹,守护不可遗忘的红色记忆。今年以来,同心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先后对同心县域内陕甘宁豫海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王团镇北堡子等文物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并多次对西征红军十五军团指挥部遗址的修葺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高质量推进红色文化实体保护工作。

近年来,同心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办案逐步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力量凝聚起来,各方面同心协契,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形成保护红色文化广泛共识,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为教育全社会赓续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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